校(院)召开2023年财经委员会会议

日期: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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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校(院)2023年财经委员会会议在长安校区召开。财经委员会委员、列席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校(院)长、财经委员会主任刘瑞明主持。
  
  会议听取了资产财务处关于校(院)2023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告、资产处置情况报告、合同签订情况报告和收费情况、2022年度部门决算、财务报告、国有资产报告、内控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综合预算草案的汇报。各位委员对相关议题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建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部门决算、财务报告、国有资产报告、内控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综合预算草案。
  
  会议认为,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有序,取得了初步成效;资产管理、合同管理、收费工作依法依规、管理有序;资产、财务、内控报告真实完整,揭示和发现的问题准确,整改措施有效,信息公开及时;2024年度财务综合预算坚持稳中求进,立足实际、突出重点,服务保障校(院)事业高质量发展。
  
  刘瑞明在总结会议时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做好财会监督。开展财会监督工作既是政治要求,也是政治规矩,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我省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执行力,聚焦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力度,细化整改措施,夯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改按期完成、落地见效。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资产财务管理水平。针对相关报告中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及时强弱项、补短板;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持续推动制度建设,抓好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建立工作长效机制,提高资产财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三要科学编制预算,狠抓预算绩效管理。严格落实上级财政部门关于预算编制工作的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科学谋划、从严把关,兜牢“三保”底线,坚持“开源”和“节流”相结合,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科学合理编制2024年财务综合预算,做到增减相适、收支平衡;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向管理要效益,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保障校(院)事业发展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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