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召开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

日期: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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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9日,校(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在长安校区召开。党委副书记梁菀华主持,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教职工代表与党委(院长)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纪委、学生处、教务处、科研处、培训部、各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课教研部负责人参加。
  
  会上,党委委员、党委(院长)办公室主任、宣传部部长张晓娟与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处副处长吕子静分别对《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章程》《陕西省团校(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修订情况进行了说明。
  
  随后,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章程》《陕西省团校(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
  
  梁菀华在总结时指出,各位委员、代表本着对校(院)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带着教职工的委托和期盼,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既表现出对校(院)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也表达了对新文件的认可和肯定。希望相关部门根据会议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文稿,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校(院)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梁菀华强调,一要抓好章程的宣传和落实,推动依法治校再上水平。这次学院对章程的修订从制度层面对学院改革发展的基本内容作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要积极组织开展对章程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同时,相关部门要按照校(院)关于制度建设这一高质量项目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把时间节点,加快完善制度体系,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制度建设目标任务。二要扎实做好职称评审工作,树起干事创业鲜明导向。要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好党中央和我省关于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稳步推进教师职称改革。要根据校(院)新制定的职称评审办法,积极开展好对新文件、新政策的宣讲解读和工作落实,及时完善配套措施和保障条件,严格按照新的评审条件开展工作,切实发挥正面导向作用。三要发挥民主管理监督作用,营造立德树人良好环境。各位委员和代表要充分履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责,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好职称评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阳光下进行。教学系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强化“抓改革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改革”的理念,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营造立德树人良好环境,为校(院)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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