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召开长安校区教育教学和含光校区提升改造采购招标项目验收会议

日期: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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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8日、20日,校(院)招标工作委员会分别在长安校区、含光校区召开了长安校区教育教学和含光校区提升改造采购招标项目验收会,涉及长安校区数字配音、大数据、学前教育、三笔字、舞蹈等多个实训室建设,一卡通、广播等信息化建设,图书采购,课桌椅、书架等家具类购置,高低压配电室托管、箱式卫生间等后勤保障,含光校区北二楼加固、学苑中心体育器材购置等15个项目。党委委员、副校(院)长、招标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韩凯军,招委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验收专家,参与验收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招委办汇报了项目验收准备情况,立项部门汇报了项目建设管理和初验情况,参建企业汇报了自验、整改情况和后续质保承诺,监理单位汇报了监理工作和质量评估情况,验收专家发表了意见建议。与会人员经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验收、问题质询和现场讨论等环节,评定15个项目达到合格标准,准予验收通过。
  
  最后,韩凯军强调指出一要以高质量验收推动高质量建设,高质量建设要在项目立项、施工和验收环节中得以体现。邀请专家把脉问诊,既是对建成的项目的总结回望、改进提高,更是对今后建设项目提供宝贵经验。二要校企协同合作,互惠互利。感谢参建企业参与校(院)发展建设,希望通过项目建设助力校(院)、参建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共赢。三要坚持建好、管好、用好。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强化绩效考评,对项目建设与管理形成清晰思路,各部门既分工明确又同向同步,责任到位,加强沟通配合,促进项目发挥最佳效果,助力校(院)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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